四川省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是由泸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隶属于泸州市司法局领导。它于1997年4月经市编办批准设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研究、起草、制定我市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批法律援助事项;指派或者安排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以及法律援助志愿者提供法律援助;承办法律援助事项;管理市级法律援助经费;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法律援助条例》和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指导管理全市“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有专职法律援助律师3名,公职律师9名。中心成立后,全体工作人员以极大的热情和无私奉献的精神,投入到法律援助工作中,积极探索实践“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2002至2006年,全市共提供法律援助4315件。通过大量的接待咨询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成功办理,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为泸州市的社会政治稳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泸州市法律援助中心2002年被四川省司法厅评为“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被泸州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委表彰为“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2004年受泸州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被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办、司法部等11个部门联合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2005年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残联表彰为“全省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2006年被市总工会、市委宣传部等联合表彰为“泸州市第五届职工职业道德建设十佳标兵单位”;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四川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被省老龄办、省司法厅评为“全省老年维权示范岗”。2007年被省司法厅表彰为“四川省2006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中心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通讯地址: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刺园路三段2号1号楼 邮政编码:646000 法律援助咨询热线:(0830)3100148 E-mail:wbolawyerbh@163.com